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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0-03-23  09:14:3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有效防范风险,坚决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贮存、利用处置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规范管理。近日,县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联合检查人员对全县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建立清单。指导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台账,明确污染防治责任主体,督促企业安全、规范、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对危险废物转移合同,以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等环节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危险废物贮存间是否做好防渗工作、标识是否齐全,危险废物台账是否与贮存危险废物一致,是否建立了危险废物责任制度,危险废物是否按照要求做好分类贮存并做好包装。

目前,此次联合行动已检查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15家,有效的减少了我县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各环节风险隐患,促进了规范管理。

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公安等部门将持续加强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实现源头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要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做到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1.建立法人(主要经营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

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责任制度。

2.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全县范围内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和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要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全注册,做到应纳尽纳,并按要求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以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备等工作;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每季度向县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情况。

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按要求及时汇总信息。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互佐证。

4.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

危险废物要实行分类收集、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容器、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做防渗漏处理,并配备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5.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置。

危险废物应分类交由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不具资质或资质不符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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