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策申领人员:2020年3月18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领取期限:6个月(除遇法定停发情形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停发情形: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请符合政策的失业人员尽快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