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栏

致全县劳动者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2-06-15  15:02:4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县广大劳动者朋友:

你们好,为缓解疫情和复杂经济形势等带来的就业创业压力,满足大家留安就业创新创业需求,最大限度享受政策帮扶红利,县人社局认真梳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9条,制作“政策大礼包”一份,请您收纳愉快就业,无忧创业

1、创业补贴政策。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户籍地和创业地均在县)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2、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含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人员,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登记就业后,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每年3000-5000元的租金补贴;初次创业的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分贴息。

4、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①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100%)。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缴费2/3、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5、社会保险暂缓缴费政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末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积计算

6、税收优惠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7、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在相应就业援助期限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就业见习岗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限6-12个月见习待遇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其他失业青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3。

9、求职补贴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安平县人社局全县各类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指导、就业岗位推介、求职信息发布服务,相关信息同步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长期关注。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就业创业服务热线:0318-7561771

劳动保障服务热线:0318-7989987

社会保险服务热线:0318-7519188、0318-7630031

 

 

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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