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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平县丝网产业转型升级惠企政策十五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10:49:4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政字〔2022〕16号

 

 

安平县人民政府

于印发《安平县丝网产业转型升级惠企政策十五条》的通知

 

各乡镇、高新区、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安平县丝网产业转型升级惠企政策十五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安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

安平县丝网产业转型升级惠企政策十五条

 

丝网产业是安平的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被列为河北省首批4个省级智慧产业集群、全省107个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丝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力争今年全县丝网产值达到900亿元,2023年争取达到1000亿元,实现丝网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设立高质量发展奖支持丝网产业发展

设立延链强链补链招商引资奖金1000万元,高质量发展奖15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对丝网企业在招商引资、设备引进、外贸出口、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奖励。(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市监局、财政局、税务局、金融办、审批局等)

二、支持丝网企业引进先进设备迭代升级

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设备款的4%;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5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企业,奖励设备款的3.5%;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设备款的3%;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奖励设备款的2.5%。(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三、支持丝网企业外贸出口

(一)加大对外贸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以上年度海关出口数据为依据,对外贸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奖励10万元;对外贸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外贸出口3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30万元。(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二)以上年度外贸出口企业出口额(美元)为基数,新增部分给予1美元0.03元(人民币)的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三)支持外贸丝网企业对国外地区市场进行考察,对一般国际市场考察的交通费和生活费(食宿费),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四、提升丝网企业亩均效益

对亩均论英雄参评企业为A、B类的进行奖励补助,A类奖励补助2万元,B类奖励补助1万元;并授予相应奖牌。从评选第二年开始,对参评企业首次进入A类、B类的分别奖励补助3万元、1.5万元;并授予相应奖牌。对亩均纳税超20万元(含20万元)、占地10亩以上的企业奖励补助50万元;建立企业效益与资源要素挂钩考核机制,支持亩均税收超过10万元的企业,给予环保节能补贴。对A、B类企业按照《安平县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水、电、气费上给予差别化优惠补贴。(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五、支持丝网企业参与制定产品标准

(一)国际标准主导起草单位,奖励100万元;参与单位奖励30万元。(牵头单位:市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主导起草单位,县财政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前3位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牵头单位:市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三)团体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奖励社会团体组织10万元。(牵头单位:市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四)对获得国家、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牵头单位:市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六、吸引丝网科技人才落户

(一)为引进人才,在房地产项目供地时,要求配建5%的人才住房,以建筑成本价销售给引进人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负责规范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在以后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5%的人才住房。(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住建局)

(二)对规上企业引进的县内外优秀人才给予经济补助。对引进的院士级、教授级、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补助5000元、2000元、500元、300元、1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5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三)对规上企业新引进院士级、教授级、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合同,在安平安家置业的,给予一定住房补助。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折补10万、5万、3万、2万、1万元补贴,最高补助年限为3年。(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

(四)对企业引进的企业主管和高端人才,且在企业管理和技改方面有明显提升的,年薪高于40万元的按个人薪酬所得税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税务局、财政局)

(五)对年纳税额超1000万元或吸引重大科研成果落地的企业家,为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提供优质基础教育服务。(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人社局、税务局、科技局)

(六)对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优秀企业家,优先推举担任各类荣誉职务或授予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市、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组织部、人大办、政协办)

七、加大丝网企业上市前激励力度

(一)对在境内市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市的进度给予资金奖励共300元。奖励分为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给予100万元补助;第二阶段,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再给予2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财政局)

(二)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后,给予200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再给予1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财政局)

(三)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企业挂牌的进度给予资金奖励共计50万元。奖励分为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通过券商内核后奖励10万元;第二阶段,企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材料并受理后,奖励10万元;阶段企业成功挂牌后奖励30万元。同时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财政局)

(四)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改制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时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财政局)

八、保障丝网企业土地要素供应

(一)实行“信用+承诺制”,对符合“信用+承诺制”条件的丝网企业,在土地招拍挂后5个工作日内,企业做出开工建设承诺,实现“拿地即开工”,边施工边补办建设手续。(牵头单位:审批局、高新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二)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科技创新型企业,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亩均投资达到300万元、亩均产值达到400万元、容积率达到1.5的高新区工业企业,以土地评估价挂牌出让。科技带动能力强延链补链企业,企业地价按评估价70%出让。(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科技局)

九、支持丝网企业对接雄安新区

    在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12号设立雄安·衡水安平经济协作中心,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带班轮值,免费为丝网企业提供产品展区,积极协助丝网企业对接央企销售产品,做到雄安建设、安平配套,雄安研发、安平制造。(牵头单位:高新区)

十、积极谋划和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一)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保税物流中心的申报和设立工作,鼓励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中心”建设,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银行为建设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为丝网企业出口便利化创造优良环境。(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高新区、金融办)

(二)对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保税物流中心建成后,对通过“中心”发送货物的企业,给予运输费用补贴。(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高新区)

十一、加大丝网企业金融帮扶

对全县规上企业、省市重点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外贸企业由银行重点帮扶,创新符合企业金融需求的特色产品服务,努力实现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对省市重点项目、规上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如有特殊情况,贷款银行要向人行、银监管、金融办报备并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由县水务投资集团加快成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帮助企业融资贷款。(牵头单位:人行;责任单位:金融办、银监管、水务投资集团)

十二、降低丝网企业开办成本

将企业设立登记、参保用工登记合并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小时以内;对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实行并行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小时以内企业开办总时长控制在4个工作小时以内。大力度推进企业减负降费提振企业发展信心。2022年9月实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首套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刻制免费、税务UKey申领免费。(牵头单位:审批局)

十三、加大丝网产业科技帮扶力度

(一)鼓励“两院院士”等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体)发起建立专业性、开放性、公益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在本县内注册,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后,给予5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二)河北省丝网研究院、河北省丝网检测中心、网都河北科技公司、河北科技大学科技特派团积极帮扶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转化成果。(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网都河北科技公司

(三)鼓励我县丝网企业与中科院各研究所、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研合作,正高职称以上高端人才独立创业项目,优先纳入县科技计划项目盘子予以支持,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四)由网都河北科技公司进一步规范丝网产品检测环节,将一般的丝网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压缩至3个工作日,为丝网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牵头单位:网都河北科技公司)

(五)高效运行丝网价格指数体系,有效反映丝网产品交易价格变动趋势,描绘行业景气度变化情况,为全球丝网消费者提供价格参考和行情判断依据,逐步建立国内丝网产业走势的衡量标准,遏制恶性价格竞争,促进丝网产业良性发展。(牵头单位:高新区)

十四、加大丝网产业援企稳岗就业力度

由县人社局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加大宣传,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丝网企业面向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的,预先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达到相关培训要求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每人400-6000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领取1000-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十五、支持丝网企业开拓市场

对企业境外广告费用给予50%补贴,最高限额5万元,已享受国家、省同类支持资金的对剩余部分补贴不超过50%。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员国申请发明专利,对申请费用给予50%补贴,最高限额5万元。对外贸企业在国外建立海外仓业务,县政府将给予租赁费及海外运输费实际发生费用20%补贴,对入驻中国建材集团(中建材)等央企在国外设立海外仓合作项目,县财政优先给予支持。同时,鼓励企业参加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会、廊坊国际经贸洽谈会、中国(西安)电子商务博览会、中国五矿进出口商会交流会、中国安平国际丝网博览会等七大国内展会,县财政给予摊位费50%的补贴。(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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